【惊悚乐园|叹封】江湖,年少和大哥

预警:

×又名《封哥高中纪实》的青春疼痛版

*灵感来自于 @糖块儿 的《陈皮果糖》!!!虽然似乎也许大概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但梗是菠菠的!菠菠原文写得超级有少年气,超级好吃,特别特别特别喜欢啊啊啊啊啊

*有一点青春文学蛋疼风,尽量坚持这个风格写下去。

*摸鱼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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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蝴蝶飞了进来。

  

  透过窗缝,由酷暑里振翅而来,跌跌撞撞,摇摇欲坠,略过小半个教室,停在高考倒计时日历的一角。331天的纸叶子被穿堂风吹得哗啦哗啦直响,电扇呜呜地吹,老师指着黑板讲得再慷慨激昂也打不走高温,所有人都昏昏欲睡,连蝉鸣都静了。

  

  青春就是这个样子啦,倒计时,旧风扇,老师喷出的口水,和同桌左晃右摆的脑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不完的作业和读不完的书。

  

  一年前我刚读高二,选了理科,很多人说分班是人生起点的第一个分叉点,要慎重考虑。於是我日思夜想了一个晚上,分出几个小时来打无聊的手机游戏,在首个起点中用抓阄决定了未来的方向。我抽中了文科,但学校里选文科就要留在原班,而班里有对不分时间地点就吻在一起的情侣,於是我撕了纸签,毅然决然地分进了理科班。

  

  理科班鬼才云集,我那点成绩压根不好意思拿出来,比不过各位大哥牙缝里的馒头沫。不过大哥们不怎么吃馒头,所以也没有多少沫,我拿这个比喻是说我不值一提,随后干脆自甘堕落地上课看漫画,看完漫画在书堆后面比着小镜子化妆。全依仗同桌打掩护,在第三排的高危位置也从未被发现过。

  

  同桌推了推我,我便从漫画里拔出视线,装出自己找试卷,卷子当然找不到,它早就没了,刚发下来的时候脑残拿它做了飞行棋,跟同桌和同桌的兄弟一起玩了一个晚自习。

  

  老师踩着高跟鞋哒哒地自身边走过,我抬起脑袋,同桌的试卷已经放在桌面中间了,当然,我不会看,漫画还剩了大半部,没理由去听课。同桌也知道我不看,但卷子还是要放,这叫兄弟情义,要是不放就让人瞧不起,说你不仗义。

  

  高中的男生女生最讲究仗义,金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於是天下喜欢看金庸的少男少女们就把自己看做少侠女侠,为人处世要讲究江湖道义。我沉迷武侠小说,自然也以江湖人士自称,讲究义薄云天两刃插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渴望有哪位牛逼哄哄的大哥能眼瞎看中我,让我也去跟他闯荡江湖做个古惑仔,实在不行我还能委屈委屈做他的马子。

  

  当然,我是不指望同桌能懂得什么是江湖,什么是恩怨两清忠义两全的,第一天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适合江湖。

  

  同桌叫王叹之,也是赫赫有名,不是在道上,而是在老师嘴里,似乎无论哪个老师在举例子的时候都会说到这个名字。那时候似乎总是对老师常念叨的人产生莫名的敌意,便下意识地觉得他是个书呆子,那种你让他看书他就看书,给支笔就写作业的书呆子。

  

  王叹之白净英俊,有些羞涩,笑起来很好看,让人想到恋爱剧里的男二号,通常是那个见到女主角就笑得牙不见牙眼不见眼的忠心备胎。这样的男生很讨女孩子喜欢,但对于道上的人来说,未免太过小白脸一点,於是我也觉得他软绵绵的,看上去一脸无辜待宰羊的长相,而我作为他的同桌,出于仗义也得护着他。

  

  后来我才知道,这小子根本不是什么小白脸,他是站在大佬之后的大佬,出演的是电影里神神秘秘的幕后黑手,最牛逼的大佬都是为了他才干活的。

  

  因为他有一个好兄弟,叫封不觉。

 

  

  

  

  

   

  我那时候喜欢看《热血高校》,向往有个泷谷源治那样沉默寡言牛逼轰轰的老大,我就跟在他屁股后面做跑腿的小弟,还能穿个超短裙,撑撑场面。

  

  学校里有很多老大,但大多都是芹泽多摩雄类喜欢群聚的,我不喜欢群聚,云雀恭弥说草食动物才喜欢抱团。独来独往的老大才是我心中的理想型,可我忽略了一人为王的老大不需要小弟,他们只要有自己就是一条军队。

  

  最牛逼的老大就是泷谷源治型,他在学校混得很开,教导主任见了都要给三分面子,其他几个势力的老大都不愿意跟他对上,听说连周边学校都传其威名。分班后我有幸跟他在同一个班,开学时说了几句话,单方面算是熟识了。

  

  传奇人物名叫封不觉,看上去没有传言里可怕,甚至有点瘦弱,校服袖子总是空荡荡的,没我想象中的能打,但真正厉害的人打架不靠拳头而是脑子,再能打的老大都不能在两周之内把作威作福的楼长搞下台,还换了自己的马仔上去。

  

  原来的楼长姓容,管女生宿舍,我们叫她么么,她跟那个扎小燕子手指的老女人一样可恶。她要求所有人见面鞠躬问好,查宿舍能查出领导视察的威风来,近来越发得寸进尺,见面不起床参拜的通通拍下睡衣照,再到学校论坛公开展出去。我跟同桌抱怨过几句,此后不足一个星期,学生会开始大搞特搞,又过了几天,我见到学生会老大咬牙切齿地跟封不觉汇报任务。

  

  此位传奇懒洋洋地挥了挥手,把学生会老大气到甩门而去,那股幕后黑手举重若轻的气势深深地震撼了我。接着他又回头打wink,当时我以为他发现了我花瓶外表下强大的古惑仔潜力,终于要收我做第一个小弟,兴奋得买了两杯奶茶,硬是跟同桌以茶代酒,结拜把子兄弟,毕竟要做两年的同桌,日后定待弟兄不薄。

  

  也许是我当时的傻样触动了王叹之,当天下午,他叫我放学后留一下,我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兄弟你不能泡我。”

  

  於是我傻缺的形象更加根深蒂固,王叹之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他说让我别想那么多,他要带我入江湖。这时我才知道,原来王叹之也是无数中二少年中的一员,顿感亲切,也顾不得窝边草,趁着自习课搞了两大盒时下最流行的网红寿司和可乐,说要和兄弟不醉不归。

  

  封不觉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我在高二八班,窗户外有两颗据说百年的老树,不知道什么种类,叶子像个大大的蒲扇。封不觉站定在我面前时,外面狂风大作,树叶沙沙作响,惨红惨红的斜阳透过摇曳的缝隙从他身后打向我,紧接着他捻了捻手指,冷笑一声:“鄙人封不觉,听说你想做我小弟?道上的规矩……你滴,明白滴干活?”

  

  我当场被他的江湖气息震惊,少男少女们都崇拜武林大侠,可说到那些拿腔拿调的自称时又都耻于说出来,成群好龙的叶公里他是第一个敢点眼睛的,所以从他头两个字说出口时,我就被他直面内心的勇气所折服了,完全没注意到之后他又说了什么。

  

  倒是王叹之出言替我解围,他道:“觉哥,你自重啊……”其语气之熟稔让我也对他肃然起敬,正所谓人以群分,东方不败身边扫地的都比别人家的好看还能打,故对他的称呼也便成了叹哥。

  

  结果那天下课后,寿司和可乐都没吃,因为我朝觐了大哥,自觉要带大哥下趟馆子才能表示尊重跟忠诚。

  

  我们去了火锅店,大哥,王叹之和我三个人对着红油锅底嘶嘶吐气,在一人一瓶的冰镇矿泉水里,对着一锅油汤子歃血为盟,此后当以兄弟相称。可是歃血的只有我,血是辣乎乎的红油锅底,大哥倒了整个汤,还顺势拦下了王叹之,只有我干了一碗红汤,尝到了满腔的江湖痛快,恨不得当成自尽,结束这个狗屁兄弟情。

  

  此后我成了封不觉的第一个小弟,王叹之叫他觉哥,他俩是发小,这么叫倒也合适,可我总觉得这称呼太过儿女情长,不飒爽,遂叫他封兄。然而因为太像电线杆上印的丰|胸广告,被封不觉严令禁止,最后只能改称封哥,实乃一大遗憾。

  

  跟了觉哥之后,我才知道以前听说的什么逃课逃学打群架只是江湖的表面,真正的江湖大得很,不止有我们心心念念的江湖情义,更多的还有背信弃义、无耻小人跟网吧街机厅里因着记录被迫就大打出手的二五仔,以及那些江湖里好多好多威名赫赫武功绝顶的大侠们都逃不出去的风花雪月。

  

  然而风花雪月都是白衣飘飘、英姿飒爽的侠士们的,大魔王和他们的小弟只能对着他们的花前月下或深恶痛绝或心向往之。

  

  侠士那得是封哥和叹哥才能称得上的,因此风花雪月和我没什么关系。

  

  爱情也是封哥和叹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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